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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规则之跳球和交替拥有

Dreemoon 2009-06-28

  跳球和交替拥有

  陈述:

  在比赛开始的跳球中没有获得控制球权的球队将被判给在最靠近下一次跳球情况发生地点的界外掷球入界。

  举例1:

  主裁判员为比赛开始的跳球抛球,在球刚被跳球队员A1合法拍击之后:

  [a] A1和B5 之间宣判了争球。

  [b] A1和B5 之间宣判了双方犯规。

  解释:

  因为球权尚未建立,裁判员不能用交替拥有箭号判给球权。主裁判员应在中圈进行另一次跳球,跳球队员应为A1 和B5。在合法的拍球之后,以及在争球/双方犯规发生之前,不论比赛计时钟上消耗多少时间,均应保留。

  举例2:

  根据交替拥有规则B 队有掷球入界的球权。裁判员和/或记录员犯了一个错误,错误地将球判给了A 队掷球入界。

  解释:

  一旦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他所触及,此错误就不能被纠正。作为错误的结果B 队不失去它的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机会,并且当下一次交替拥有情况出现时有掷球入界的球权。

  举例3:

  在结束第1 节比赛的信号响起同时,B5 被宣判一起对A5 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交替拥有的箭号指向B 队。裁判员应如何处理?

  解释:

  A5 应执行2 次无需站位的罚球,并且无剩余比赛时间。在两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之后,比赛应由A 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重新开始。B 队在下一次跳球情况出现时并不失去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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